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正文

企业承租车辆作为职工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6-11-07 14:1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企业承租车辆作为职工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答复: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该单位员工未取得应税所得,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