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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利润及未分配利润?

2016-11-07 14:1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请问如果我是次年1月缴纳上年12月电话费,我直接在1月计入管理费用可以不?这样会影响上年利润,这样处理可以不?真确处理方式该如何呢? 问题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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