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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或企业与个人的借款合同,需缴印花税吗?

2016-11-03 12: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或企业与个人的借款合同,需缴印花税吗? 问题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再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8款.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再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哪些单位?

  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因此,非金融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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