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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务费的税务问题?

2016-11-01 13: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问下,旅行社有会务服务的经营范围,开具的会务费发票能否用宾馆开具的房费发票进行抵扣?如果不能抵扣那如何交税?谢谢! 问题答复: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回复如下:
一、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纳税人应根据实际经营项目准确填开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服务业发票不具备抵扣功能,不同项目(品名)之间不能相互抵扣。
三、服务业发票可由收取款项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由地税机关代开。地税机关代开发票时,按发票总额计征税款,其中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税额的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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