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正文

免增值税时附加税计算金额

2016-11-01 13: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请问我公司是缴增值税的月销售额没有达到2万,符合享受减免税的条件,怎么申报增值税的附加税,计税金额填零吗? 问题答复:城建税等附加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如符合《通知》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则附加税费也给予减免。因此,如纳税人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零,则增值税附加的计税金额为零。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