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自2014年6月1日起,在纳税人办理逾期申报违章处罚手续时,对纳税人发生的未按期纳税申报的违章行为,首次免予处罚。在纳税人办理处罚手续、生成决定书时,系统自动将处罚金额改成0元。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