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如您司将不可作为进项抵扣凭证的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抵扣,则建议您尽快将该部分进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有关电子申报系统的具体操作事宜,请您向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进行咨询。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71-12366;广州第一服务中心:“020-2207 5030”热线服务区域:天河区、越秀区、萝岗区、海珠区、荔湾区、开发区、增城市、黄埔区;广州第二服务中心:“020-3679 9067”热线服务区域: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