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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理

2016-10-19 15: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您好,我这边是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请教一个事情。非法人机构之间的固定资产的调拨,需不需要交纳增值税? 问题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如果您所咨询的非法人机构属于以上文件规定的纳税人,则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具体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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