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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6-10-19 15: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我公司今年缴纳以前年度的欠税,由于当年没有计提,税金计入今年的费用科目。请问所得税汇算时可作为税前列支吗?   问题答复:

    您好! 根据权责发生制,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列支的应是当期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当期收付。故而您缴纳的这笔欠税是不可以在本年汇算清缴时进行税前列支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类科目进行账务处理,不能影响到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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