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征管处答复:对于发票联丢失问题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若存根联、记帐联等其他联次均在,且如果能够从持有其他联次的单位取得复印件,并由出具有关书面证明,可以将上述材料作为曾经取得发票联的证明。具体情况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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