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纳税人首次申请的,应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办理:1.《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印制确认表》(一式一份);2.《纳税人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报告》;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发票专用章印模;6.发票式样(一式一份);7.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发票的,需报送开票软件使用说明书。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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