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规定中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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