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应按规定申报计征企业所得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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