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 > 正文

购置新建商品房,何时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6-10-17 17:1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购置新建商品房,何时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