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承租方支付的水电费应按合法凭证在税前列支。以下为对合法凭证的解释:1、租赁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购票并开具(这里的“票”包含收款收据,即非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开具收款收据)。 2、租赁方为自然人,可凭租赁双方的合同、水电费原始凭证等,报税务机关认定后在税前列支。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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