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二手汽车,按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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