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收款方应按上述规定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另外,根据您所述情形,您司可自行开具普通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