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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减资汇款时产生的汇率差

2016-10-17 09: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独资,减资汇款出境,减资时会产生汇率差(就是注册时的汇率和现在收回投资时的汇率不同产生的),在会计处理上是资本溢价,且现在没有分配给股东,这个马上就要转增资本,那么这个资本溢价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答复:

    你好,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的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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