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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鉰料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否要缴国税

2016-10-17 09: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工商注册是个人独资企业,经营部内销售畜禽饲料和兽药,怎样缴纳国税? 问题答复:

    广东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湛江呼叫中心回复: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如果您是符合以上的条件,可以持相关的资料到国税局进行免征增值税备案,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批通过,才能免征增值税;如果不符合优惠政策,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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