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 )第二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挂车,是指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或者拖拉机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需要缴纳车船,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缴纳。甘肃省规定货车税额为按整备质量每吨90元。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