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正文

企业对特定人员免收的门票是否需作视同销售并计收入处理

2016-10-12 17: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根据政府部门要求,文化体育业企业对60岁以上人员免收门票。问:该门票是否需作视同销售并计收入处理? 问题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第875号)规定,文化体育业企业对60岁以上人员免收门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