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正文

新成立企业当年是否需要交纳水利基金

2016-10-11 17: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皖政[2012]54号《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请问新成立的企业上年没有收入,需要交纳水利基金吗? 问题答复:    新成立企业按当期收入征收水利基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