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国税方面,会议展览服务属增值税征收范畴,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对无法确定的项目,建议直接咨询核查员,因需向您企业详细了解各项目。税收优惠:根据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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