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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养鸡养猪设备是否免税

2016-10-11 17: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批发和零售养鸡养猪设备是否免税? 问题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

  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挖掘机 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2号)规定:“现将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机,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因此,零售批发养鸡养猪设备,属于农机范围,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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