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正文

企业转让自建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款?

2015-10-27 15: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转让自建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款?

  答:(1) 营业税:按“建筑业”3%缴纳。


   对自建行为的计税依据,应当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来确定。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按“销售不动产”5%缴纳,计税依据为出售厂房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依据上述两次缴纳的营业税,还要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土地增值税。应就转让厂房的收入减去有关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额,依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出售厂房收入属于税法所列举的“财产转让收入”,因此,应并入收入总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