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 > 正文

企业财税管控的两大源头:老板决策和合同签订环节

2014-12-15 14: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税务管控的流程中,要抓住流程中的要害,才能取得实际效果。笔者认为,企业要控制税收成本,必须重视税务管控中的两大源头:税务管控要从老板决策环节入手;税务管控要从合同签定环节入手。
  一、第一大财税管控源头:老板决策环节
  诺贝尔奖获得者罗伯特西蒙教授说:“管理就是决策”。拿破仑说:“做决定的能力最难获得,因此也最宝贵。”西方决策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赫伯特·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决策是管理的核心。企业中执行无疑是很重要的,但决策更加重要。没有正确的决策就没有优秀的执行。决策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成败影响十分巨大,据美国兰德公司估计,世界上破产倒闭的大企业,85%是因领导者决策失误所造成的。
  税务管理贯穿于企业决策活动过程中,企业老板或者是决策层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都涉及到税收问题。如果在做决策时,没有考虑到税收成本控制问题,会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因为决策失误是企业的最大浪费,决策失误猛于虎,只要前期决策失误,有关的税收成本已成事实,再不缴税则是延期缴纳税款。正如宋洪祥老师所说:“税是业务过程产生的,是财务部门缴纳的。但是税收主要是取决于老板的决策。公司怎样发展?业务怎样做?都取决于老板的决策,一个决策的失误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企业要管理好税,必须从老板的决策入手,加强经营决策的税收管理与风险控制。”[1]因此,税收成本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老板和决策层的决策,要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必须注重税务管理从决策入手,如果在决策环节忽略税收管理,很可能使企业背上不必要的沉重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1:某公司老板决策失误导致2500万税款损失]
  (1)案情介绍:
  某省国资委对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为了解决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当地国资委与该企业达成以下两项协议:一是,政府无偿划拨一块市场公允价值10000万元的土地给改制后的企业,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给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办理手续,并承担这些下岗职工今后应继续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二是,政府把一块市场公允价值10000万元的土地赊销卖给改制后的企业,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由改制后的企业用于解决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费用支出抵偿政府卖给改制后企业的10000万元土地款。当地国资委让该国有企业的老板进行决策,在以上两种方案中任选择一种方案,结果该国有企业选择第一种方案(假设不考虑土地办理过户中的契税成本)。
  (2)涉税分析
  第一种方案的涉税成本分析:
  由于政府无偿划拨一块市场公允价值10000万元的土地给改制后的企业,改制后企业的账务处理是借:无形资产——土地,贷: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改制后企业支付下岗职工保险金时的账务处理是借:管理费用——支付职工下岗保险费用,贷:银行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收入,为收入总额。”基于此规定,政府无偿划拨给企业的资产要视同捐赠处理,即企业无偿接受政府的土地捐赠,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改制后的企业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0万元×25%=2500万元。
  第二种方案的涉税分析:
  政府把一块市场公允价值10000万元的土地赊销卖给改制后的企业,则改制后的企业的账务处理是借:无形资产——土地,贷:其他应付款。由改制后的企业用于解决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安置费用支出抵偿政府卖给改制后企业的10000万元土地款。则改制后企业的账务处理是借:其他应付款——职工安置支出,贷:银行存款。按照第二种方案就不用缴纳2500万元企业所得税了。
  (3)涉税分析结论
  通过以上涉税分析,可以发现,该国有企业的老板如果选择第二种方案,则会给企业节省2500万元的税款。因此,老板决策也需要加强税收风险意识,不仅要重视经营过程,还要重视税收问题。税收主要取决于老板的决策,在做决策时,一定要考虑税收成本问题,本案例就是公司决策忽略税务管理导致沉重税款负担的教训。
  [案例分析2:一家企业老板决策失误导致多缴纳875万元的税收成本分析]
  1、案情介绍
  河南郑州某家注册资本只有1000万元的企业公司,当初公司在建厂房时投入4000多万,可是工程款结算时,施工企业对该公司老板说:如果你不要发票,我可以给你从价格上节省5个百分点(即价格节省200万)。公司老板觉得划算,为了便宜就决定没向施工企业要发票,结果投了4000多万,只得到500多万元的发票,财务在账上只确认了500万元的固定资产。
  2、涉税成本分析
  由于该公司的厂房缺了3500万的发票,没法进入固定资产价值,不能计提折旧,就意味着要多缴了25%的企业所得税。节省5个百分点,丢了25个百分点的企业所得税。即企业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3500×25%=875万。
  二、第二大财税管控源头:合同签定环节
  由于税收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中,业务是按合同发生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但是公司的合同没有一份是财务部门先签定的,都是公司业务部门签的。如:采购部门签定采购合同,销售部门签定销售合同等。因此,公司业务部门在做业务签合同的时候产生了税收。企业的税收应分为三大环节:一是税收的产生环节;二是税收的核算环节;三是税收的交纳环节。在这三个税收环节里,只有企业的业务过程才会产生税收,特别是流转税,只要发生业务的流转,就会产生流转税。因此,要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必须控制、减少和规范企业的业务流程。理由有两点:一是企业的税收不是财务部做账做出来的,而是企业业务部门在做业务时做出来的;二是合同、业务流程与税收的关系是:合同决定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决定税收,合同在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中起关键和根本性作用。
  因此,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企业税务管控必须从合同签订环节开始。即企业的税收产生环节在于业务过程中,而业务过程往往是由经济合同的签定决定的。只有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规避税收风险。也就是说,企业税收成本的控制和降低要从经济合同的签定开始,经济合同的签定环节是企业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的源头所在。
  基于以上分析,企业应重视日常涉税交易合同的签定和审查,使企业真正节税。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时,会与外部或内部的法律主体签定各种各样的合同。一份合同,不仅涉及法律问题,也必然涉及财税问题。不论何类经济合同,合同条款内容必会涉及合同主体一方或双方的纳税义务,稍有差别,财税结果差异可能会很大,面临的法律风险也会有所不同。由于价格条款是经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合同中签定的价格条款是税收成本的重要依据,当经济合同中的价格一旦签定后,就决定了诸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负。要降低以上税负,就得在经济合同签定之前,准确谈好交易价格,即压低合同价格才能真正降低税负。同时,对某些合同条款加以修改,有可能帮公司省下很多税款,同时还没有风险。
  [案例分析3:某房地产企业收到政府土地返还款的涉税成本分析]
  (1) 案情介绍
  房地产企业开发某项目时,购置土地使用权后,实际发生的拆迁补偿支出2000万元,但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政府给企业返还土地款3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拆迁补偿补助。请分析该合同约定条款的涉税分析。
  (2) 涉税成本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时,具体的扣除项目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项目范围具体为: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作为开发成本中的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费用全部支出是“净支出”,也就是全部补偿支出减除拆迁过程中的各种收入后的实际净支出,因此,政府给予企业的拆迁补偿款应从企业实际发生的拆迁补偿支出中扣除,而且政府给予企业的拆迁补偿款不作为土地增值税征税收入,但是要冲减开发成本中的补偿支出,从而减少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扣除项目金额。则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构成开发成本扣除项目的拆迁补偿净支出为1700万元,而不是2000万元。同样,300万元补助收入不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的项目收入。如果合同中约定:政府给企业的土地返还款是专门给房地产企业的奖励,则300元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冲减开发成本,可以使企业少缴纳土地增值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