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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二手车开具发票时应注意问题

2014-12-10 15:22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规定,二手车交易完成后,买方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时,需要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二手车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第693号)规定,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全国二手车交易使用统一格式的二手车发票。在实际工作中,销售二手车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二手车发票由谁开具
  国税函〔2005〕第693号文件规定,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二手车发票怎么开具
  二手车发票是一式五联计算机票。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和拍卖企业开具二手车发票时,存根联、记账联、入库联由开票方留存;发票联、转移登记联由购车方记账和交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国税函〔2005〕第693号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的规定,开具二手车发票应分为以下情况。
  (一)拍卖公司在二手车交易完成时,根据实际成交价格,向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
  (二)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在销售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按规定向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业务,属于二手车经纪业务,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二手车发票。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的二手车交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根据实际成交价格,统一代开二手车发票,同时,卖方应按照当地国税机关要求,准备代开二手车发票需要的资料。
  (四)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拍卖公司应按照车辆实际交易价格,如实规范开具二手车发票,开票价格中不得包括二手车交易市场收取的过户手续费、佣金和评估费等杂费。
  未取得二手车发票的销售方如何确认收入
  二手车发票共五联,三联保存在开具方(二手车交易市场、销售二手车的经销企业和拍卖公司),剩余两联交给购车方。销售二手车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开具二手车发票后,可根据二手车发票记账联确认收入。但是在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含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代购代销二手车)代购代销二手车情况下,卖方未能取得二手车发票,如何凭票确认收入,分两种情况处理:(一)卖方是具备增值税销售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销售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开具销售发票,据票入账,依法申报缴税;(二)卖方是无增值税销售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需到国税部门代开销售发票,按规定缴纳税款,并据此确认收入。
  可抵扣进项税金的二手车进项发票如何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无增值税销售发票领购资格的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金,所以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符合抵扣条件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交给购买方用于抵扣进项税金;销售不符合抵扣条件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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