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如何办理延期申报?
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报告书的,应当在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延期申报申请表》, 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核准延长期限;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先预缴税款,在批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和申报手续。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