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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机动车的纳税手续如何办理?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私人机动车的纳税手续如何办理?

  答:私人机动车使用过程中,每年要缴纳一次车船使用税。缴纳时须持车辆行驶证、上年完税凭证、纳税协查卡(以下简称IC卡),以备校验。

  新购车辆的纳税人,在取得机动车行使证之后一个月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新购车辆税款分月计税,不满十五日的不计税,满十五日的按一个月计税。

  旧车过户的车辆需携带交管部门提供的有关凭证和原车完税凭证办理申报纳税和信息变更手续。

  对停驶后复驶的车辆应在复驶后一个月内,携带交管部门提供的停、复驶的有关凭证和上次完税凭证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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