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一单位开发一种新机型,模具费用是我公司预垫付,待生产新机时返还给对方单位,但模具发票已开我单位名称,我单位能否发回模具发票给对方单位收回模具费? 答:你公司取得购进模具发票,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税法上已不存在代购行为,所以你企业现时只能按销售模具再开具发票给对方单位,不能以你企业名称的发票交对方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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