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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住房时赠送的商铺可否视同销售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某房地产商以销售一套住房可赠送一间商铺的方式促销,那么赠送的商铺可否视同销售计征税款?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四条规定: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对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因此房地产商赠送给客户的商铺,应按视同销售计征营业税等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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