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正文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情况下应受到何种处罚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情况下应受到何种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