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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式买房可减免契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人买卖住房要缴纳许多税费,其中,比较重的要数契税。武汉房屋契税为1%~4%(普通新房2%、高档新房4%、二手普通房1%、二手高档房4%)。合理利用优惠政策,买房可节省大笔费用。

  武汉傲人理财公司国际资质理财师王自生介绍,税法有两条特别规定?

  一、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1997年第6条第2款);

  二、相互交换房屋,以房屋的价格差价征契税,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1997年第4条第3款)。

  弄清楚“先买后换”原理,省钱的道理其实很简单,由享受第一条优惠的人购买自己想买的房屋,然后再用自己的住房和该人交换,从而降低契税税负。

  案例

  王老师原住房为已购买产权的公有住房,房龄5年,面积约80平方米,价值40万元左右。这次想买的新房也属单位公有新住房,面积150平方米,价值约70万元。如果王老师直接购买,需要缴纳契税2.8万元(按高档新房4%计)。

  恰巧同单位张老师也有资格买150平方米的新住房,可无奈资金有限,并有意购王老师80平方米的现住房。

  王老师提出方案?以张的名义购买新房(免契税),资金由王老师提供,新房买下后,双方再交换,张付给王30万元。

  这样,王老师仅需在双方交换住房时,按房屋价款差价30万元缴纳契税1.2万元(按二手高档房税率4%计),比直接购买新房节约税金1.6万元。若老张想装修,可在换房前提前装修,以减小房屋差价,还可节省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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