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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借资金支付的资金占用费能否计入成本费用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请问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可以进入成本费用中吗?收取的一方需要计缴营业税吗?

  [解答]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如果不超过同期、同类商业银行利率部分可以作为期间费用或者资本化项目的组成部分处理,不需要作纳税调整。收取的利息的一方要按金融业的税率计算营业税,并要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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