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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以前年度的税费及养老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中外合资企业补报上年房产税、印花税、养老保险金,会计上我们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上年利润,税法上我们可以作为今年的费用抵吗?

  答:这些补计的费用,应该冲减税款所属年度的损益。即贵公司应该调整这些补报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损益,而不是本年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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