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从2005年1月起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请问该规定中所指的小企业标准是什么呢,谢谢!
答: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标准的为小企业:
(一)不对外筹集资金。即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
(二)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即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确定的小型企业。划分标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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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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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职工人数 |
销售额 |
资产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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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标准 |
中型企业 |
一般标准 |
中型企业 |
一般标准 |
中型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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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小于2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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