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正文

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应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的如何处理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依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只要有应税收入的发生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二、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