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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客运运价杂费收据是否可以入账

2008-07-01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取得的“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客运运价杂费收据”是否可以当做发票入账

  回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细则》第五十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简称中铁快运)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因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列明的铁路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取得的“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客运运价杂费收据”可以当做发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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