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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需要附送的材料有哪些

2008-06-12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咨询描述:注销税务登记需要附送的材料有哪些?

  解答内容: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8〕70号)附件3中规定纳税人注销时:双定户提供: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2.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发票专用章;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决定。

  其他纳税人还应提供:1.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2.一般纳税人注销的,收缴金税“两卡一器”(即:IC卡、金税卡、读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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