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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劳务需代开发票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2008-06-12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个人给某公司出劳务,公司付劳务费后,向个人索要发票,地税局是否给代开,如果给代开,需要收取什么费用。

  答复:如果你提供的劳务是临时性的(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对方在支付给你劳动报酬需要发票时,你可持下列资料到其主管地税机关代开发票: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提供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如:合同、协议等,提供付款方付款证明的,可只提供原件。如果你提供的劳务是长期性的,则用工单位必须到劳动部门去办理用工手续,走正常的用工途径即可。代开发票时如果达到了起征点是要交税的(税率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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