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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劳务公司的费用能否税前列支?

2008-05-27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内容:我公司急需临时用工,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到我公司数人,劳务公司给我提供发票,请问该费用我公司需要交哪些税费,是否需要备案,是否可以税前列支。我公司应该与谁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劳务公司应该给我开具的是服务业发票吗?项目是劳务费吗

  回复内容:您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合同应交纳印花税。劳务公司给您开据服务业发票。

  聘请的临时工人工资如超过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您单位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此项工资所得税实施条例专门作出规定,将其排除在工资薪金支出范围之外,作为单独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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