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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税收问题

2008-03-11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您好:感谢您的帮助,我有重要的问题需要请教您,具体如下: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是现行有效的吗?二、如果上述政策是现行有效的,请问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吗?三、上述政策中第一条第9款中所说的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吗?四、上述政策中第一条第10款中所说的学校,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吗?盼望您的回复,感谢您的帮助!

  答: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现行有效。

  二、上述政策是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上述政策中第一条第9款中所说的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四、上述政策中第一条第10款中所说的学校也包括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但要具备第10款所述的几个条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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