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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有什么征税规定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为了简化征收手续、加速物品通关,我国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关税、增殖水和消费税合并计征,统称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凡准许应税进口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由海关按照《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进口税。携有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是进口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的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

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进口税税额为完税价格乘以进口税税率。其中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项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纳税人应当在海关放行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之前缴纳税款。

进口税税额以人民币计征,纳税人可以使用人民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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