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个人所得税辅导 > 正文

企业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2015-02-06 14:15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仍是为职工个人支付,因此应分解并合并到每个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国税函〔2005〕31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