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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时开展摇奖对折销售是否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2-08-02 10:35     来源:     

    【问题】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楼盘销售过程中,搞了一次促销活动,在认购房屋的买房人中进行摇号,摇到号的买房人可以享受五折的优惠。想问我公司是否要代扣代缴该买房人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摇号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房,摇到号个人享受五折的优惠,也就是向个人赠送五折的现金,对受赠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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