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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规定

2009-04-17 15:3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我是一名远洋船员,2007年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已代交完毕(并有凭证).因我很少在家,我们本人不在别人也办不了.但按照新的规定3月份还需我们个人向地税机关报税吗?还是待我们休假后一起补报?

  答复:如果你2007年年所得超过了12万元,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若在申报期限内,不能回国,你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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