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个[2005]204号)文件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