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伙公司退出十万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从合伙公司中退出,按股份可得十万元,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属于当年生产经营所得的部分,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当年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业所有者权益个人享有的份额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