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布关于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答辩时间安排的公告

2020-10-21 09:51     来源:四川财政厅     

四川省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现场答辩将于近期举行,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及答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1.答辩时间:

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

上午:8:30-12:30,下午14:30-18:30

2.答辩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47号花园宾馆

二、答辩流程和要求

1.申报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上述时间根据答辩顺序提前30分钟到达答辩等候区(按答辩当日现场指引)。

2.现场工作人员将按答辩顺序依次引导申报人到达各答辩室门口等候,发放评委拟定的答辩要点,每人准备时间约15分钟,请申报人结合自身工作业绩和专业学识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约15分钟。

3.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顺序安排详见附件。

 三、防疫防控要求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申报人员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答辩当日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出示本人天府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等候区前,出示天府健康码(绿码),经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方可进入等候区。体温异常者(>=37.3℃)应退出体温检测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如健康码为非绿码,经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仍异常或持续性咳嗽的,应退出答辩。

2. 如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或居住史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一次。如近期从成都口岸直接入境,或从其他口岸入境有境内外旅居、工作史的申报人员,必须在低风险等级地区居留14天以上;按当地防疫规定隔离14天后,建议再居家观察7天,并进行三次核酸检测。以上两类人员,答辩当日除体温检测和健康码验证外,还需出示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答辩。

3.申报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工作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答辩当天无法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答辩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答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28-86667246

附件:四川省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时间和顺序安排

 

                        四川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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