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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唐山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调整分三部分

2018-09-13 12:21     来源:社保网     

  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记者日前获悉,唐山市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加。目前,增发的养老金已经发放到位。

  调整分三部分

  今年我市调整基本养老金,共分为3部分,分别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

  第一部分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退职人员增加20元。

  第二部分

  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年增加1.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7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第三部分

  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年龄70周岁至年满74周岁的,75周岁至年满79周岁的,80周岁以上分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20、30、4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继续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满15至满25年期间的增加6元;26年以上的增加12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38元的补足到138元。

  据悉,2018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2005年以来的连续第14次调整。此次调整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3次同步调整待遇,体现了制度公平、规则公平和社会公平。

  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了此次调整水平。

  (记者 晓悦 通讯员 魏蕾 张健 娄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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